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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公告

关于填报“实验室基本情况表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 :2008-09-19作者 :点击 :

各学院、中心、所、重点实验室:

根据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07/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”,公司各实验室应填报“实验室基本情况表”(以下简称“报表”)。具体填报内容及要求如下:

1.报表中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07-9-1至2008-8-31;

2.报表中“实验室名称”一项应严格按照附件三中所给出的“单位名称”填写,其它字段应按实际情况填写;

3.在报表附件三中所列出的实验室必须填报,否则上报数据不被上报系统接受;

4.报表填好后打印一份,经主管经理(主管领导)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报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(南湖校区办公楼508)。

“实验室基本情况表”是公司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教育部所要求的每年必报表格。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,按规定时间完成今年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。

联系人: 桑玉秋

联系电话:85151096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08-9-18

附件:1.实验室基本情况表

2.填报说明

3.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教学科研实验室名单


附件

请各专业按照学校的要求于本月9月24日前将所填项目交到教务办。

详见学校2008.9.18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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